魯曉明
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、廣東財經大學副校長、廣東財經大學老齡社會法治問題研究院負責人、法學院院長、教授委員會主任、民商法學科帶頭人、民建中央法制委員會委員、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常務理事、廣東省法學會常務理事、廣東省民商法研究會副會長、廣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、廣東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委員、廣東省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,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特約檢察員、民建廣東省委副主委、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。
在《中國法學》《清華法學》《法商研究》《法學家》《法律科學》《現代法學》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40余篇;在《人民政協報》《中國社會科學報》等報刊發表10余篇文章,部分論文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、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,學術觀點被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臺等媒體多次報道;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等省部級課題多項;先后有40余個建議被各級國家機構采納。